政府物業

過剩政府物業

以下為可供非政府機構租用的過剩政府物業。所載的一切資料僅供參考。
物業 地址 相片 / 影片註2 可用面積
(平方米)(約數)
法定古蹟 /
歷史建築物評級
升降機 管理部門及
聯絡電話
備註
載入中...
此區現時沒有過剩政府物業

在獲得政府的相關決策局/部門的政策支持下,非政府機構可申請租用過剩政府物業。有興趣租用過剩政府物業的非政府機構應向相關決策局/部門遞交申請,以作考慮。如欲了解有關申請所需提交的資料及視察物業安排,請與相關決策局/部門聯絡。如查詢那個決策局/部門政策與擬在過剩物業內所提供服務有關,請聯絡本署以提供協助。

一般而言,非政府機構需以市值租金租用政府物業,並受與所租用政府物業有關的其他條款約束及支付應繳費用。視乎個別申請的情況,若取得相關的決策局/部門支持,非政府機構可獲考慮准以象徵式租金租用政府物業。

本署負責在本網頁提供和更新各部門所提供的過剩政府物業名單,以協助物色使用者。在適當情況下,本署會提供相關意見及協助予有關決策局/部門,以便利有效使用過剩政府物業的過程。

就租賃過程及條款方面的查詢

請聯絡本署-助理技術秘書黃舜詩女士(電話: 3842 6892)
秘書林善偉先生(電話: 3842 6883)。
如查詢個別物業的詳情,請聯絡上方名單所載的物業管理部門。

此外,部分由地政總署管理的空置校舍亦可供申請作短期用途。請按此處檢視地政總署在其網頁發放的相關資料。

發展局已於2019年2月設立10億元資助計劃,向非政府機構提供財政支援,讓這些機構在可供以短期租約形式申請的空置政府用地(包括政府土地上的空置校舍),推行值得支持的項目,以便善用這些土地。資助計劃會為非政府機構提供資助,以進行一次過、基本和必需的建設工程,使可供短期租用的空置用地/校舍在復修後,適合開展各式各樣短期的社區、團體或其他非牟利用途。資助計劃亦適用於過剩政府物業。非政府機構如獲有關當局原則上批准以短期租約租用過剩政府物業並符合資助計劃的其他申請資格,便可向資助計劃申請資助。請按此處參閲由發展局設立的有關資助計劃詳情。

另外,房屋局轄下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專責小組)於2020年6月設立50億元資助計劃以支援非政府機構的過渡性房屋項目,促成非政府機構推行值得支持的過渡性房屋項目。資助計劃會向非政府機構提供一筆過資助,以便在可供發展的用地/處所進行必需的工程,當中包括過剩政府物業,務求切合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之用。非政府機構如獲專責小組原則上批准推行有關的過渡性房屋項目,便可向資助計劃申請資助。請按此處參閲由專責小組設立的有關資助計劃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