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 地址 | 相片 / 影片注2 | 可用面积(平方米)(约数) | 法定古迹 /
历史建筑物评级 |
升降机 | 管理部门及联络电话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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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区现时没有过剩政府物业 |
在获得政府的相关决策局/部门的政策支持下,非政府机构可申请租用过剩政府物业。有兴趣租用过剩政府物业的非政府机构应向相关决策局/部门递交申请,以作考虑。如欲了解有关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及视察物业安排,请与相关决策局/部门联络。如查询那个决策局/部门政策与拟在过剩物业内所提供服务有关,请联络本署以提供协助。
一般而言,非政府机构需以市值租金租用政府物业,并受与所租用政府物业有关的其他条款约束及支付应缴费用。视乎个别申请的情况,若取得相关的决策局/部门支持,非政府机构可获考虑准以象征式租金租用政府物业。
本署负责在本网页提供和更新各部门所提供的过剩政府物业名单,以协助物色使用者。在适当情况下,本署会提供相关意见及协助予有关决策局/部门,以便利有效使用过剩政府物业的过程。
就租赁过程及条款方面的查询
请联络本署-助理技术秘书黄舜诗女士(电话: 3842
6892)
秘书林善伟先生(电话: 3842 6883)。
如查询个别物业的详情,请联络上方名单所载的物业管理部门。
此外,部分由地政总署管理的空置校舍亦可供申请作短期用途。请按此处检视地政总署在其网页发放的相关资料。
发展局已于2019年2月设立10亿元资助计划,向非政府机构提供财政支援,让这些机构在可供以短期租约形式申请的空置政府用地(包括政府土地上的空置校舍),推行值得支持的项目,以便善用这些土地。资助计划会为非政府机构提供资助,以进行一次过、基本和必需的建设工程,使可供短期租用的空置用地/校舍在复修后,适合开展各式各样短期的社区、团体或其他非牟利用途。资助计划亦适用于过剩政府物业。非政府机构如获有关当局原则上批准以短期租约租用过剩政府物业并符合资助计划的其他申请资格,便可向资助计划申请资助。请按此处参閲由发展局设立的有关资助计划详情。
另外,房屋局辖下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专责小组)于2020年6月设立50亿元资助计划以支援非政府机构的过渡性房屋项目,促成非政府机构推行值得支持的过渡性房屋项目。资助计划会向非政府机构提供一笔过资助,以便在可供发展的用地/处所进行必需的工程,当中包括过剩政府物业,务求切合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之用。非政府机构如获专责小组原则上批准推行有关的过渡性房屋项目,便可向资助计划申请资助。请按此处参閲由专责小组设立的有关资助计划详情。